付曉(重慶市黔江區中心醫院原檢驗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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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曉,重慶市黔江區中心醫院原檢驗科主任。

2018年9月12日,付曉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黔江區監委立案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曉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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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付曉,1999年6月至案發,擔任重慶市黔江區中心醫院(以下簡稱黔江中心醫院)檢驗科主任,2000年11月兼任院長助理。

人物事件

案件經過

2010年,黔江中心醫院在創建三級甲等醫院時,因檢驗科檢驗項目不足,檢驗科主任付曉與時任院長張某林(另案處理)商量,由黔江中心醫院與重慶聖萊寶醫學檢驗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萊寶公司)合作成立黔江分中心,負責黔江中心醫院尚未開展的檢驗項目,並由付曉負責與聖萊寶公司協商合作事宜。
付曉與時任聖萊寶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協商合作事宜過程中,向尹某提出聖萊寶公司從黔江分中心所得90%的收入中,除去成本後由聖萊寶公司留下30%,另外70%的利潤要支付給付曉和張某林、鐘華三人,尹某表示同意。
2010年12月25日,黔江中心醫院與聖萊寶公司簽訂了為期十年的《合夥經營契約》。黔江分中心成立後,付曉、鐘華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在黔江分中心的運行、收入款項撥付以及檢驗項目安排等方面為聖萊寶公司謀取利益。從2011年6月開始,付曉、鐘華及張某林按照與尹某的協商方案,逐月從聖萊寶公司分取與其比例對應的金額,直至2018年5月。三人為長期獲取利益,分別以各自親屬或者朋友的名義與聖萊寶公司簽訂虛假投資合作協定;為防止事情敗露,三人商議,由譚某(代張某林收受賄賂,另案處理)牽頭成立了四家諮詢公司走賬。三人共收受聖萊寶公司好處費總計人民幣1770.06萬元,按約定比例進行了分配,其中付曉所獲金額為758.59萬元,鐘華所獲金額為252.86萬元。

查處過程

【立案審查調查】2018年9月12日,付曉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黔江區監委立案調查。2018年9月20日,經重慶市監委批准,黔江區監委對付曉採取留置措施。
【移送審查起訴】2019年3月18日,付曉、鐘華涉嫌受賄罪一案被移送黔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同日,經黔江區人民檢察院決定,由黔江區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2019年3月31日,經黔江區人民檢察院決定,由黔江區公安局執行逮捕。
【提起公訴】2019年5月9日,黔江區人民檢察院以付曉、鐘華涉嫌受賄罪向黔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2019年12月12日,黔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付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鐘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在案扣押的涉案贓款依法予以上繳國庫;對付曉尚未退繳贓款10.84萬元依法繼續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對鐘華尚未退繳贓款221.38萬元依法繼續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一審判決後,付曉、鐘華提出抗訴。
【二審判決】2020年5月6日,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重新宣判。付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鐘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贓款上繳國庫;對鐘華尚未退繳贓款191.38萬元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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