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3·15建築施工事故

2021年3月15日19時23分許,仁懷市2019年蒼龍街道公租房建設項目(一標段)發生一起建築施工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90.47萬元。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仁懷市2019年蒼龍街道公租房建設項目(一標段)“3·15”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3·15建築施工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3月15日
  • 發生地點:仁懷市
發生經過,直接原因,

發生經過

經事故調查專家組調查認定,在事故發生前,施工方按照要求編制了模板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混凝土澆築方案,並送監理方進行了審核同意,且施工方組織了人員對裙樓女兒牆施工的木工、混凝土工、架子工和鋼筋工進行了安全技術交底,但施工方和監理方均未對裙樓外側的雙排鋼管腳手架上層進行驗收。2021年3月14日21時33分,施工方負責管理裙樓施工的技術員馮逍遙將裙樓女兒牆混凝土澆築計畫發在貴州仁懷北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微信施工群,計畫3月15日14時進行裙樓女兒牆混凝土澆築。3月15日16時許,貴州仁懷北城混凝土有限公司接施工方代班技術員楊某文電話通知進行發料,17時05 分許,勞務方組織混凝土工人何某正、黃某靈、朱某強在裙樓女兒牆的模板及支撐體系未進行自檢和報施工方監理方驗收的情況下開始混凝土澆築,17時15分許,因天泵泵管發生故障停止混凝土澆築,18時10分許,天泵泵管維修好重新進行混凝土澆築,18時40分許,馮某遙來到裙樓女兒牆現場監工,19時23分許,因混凝土工人何某正、黃某靈、朱某強在女兒牆終點端一次澆築到壓頂高度,又因壓頂外挑450mm,導致模板及支撐體系偏心受力而外傾失穩,向外側傾覆坍塌,推倒外雙排鋼管腳手架,致使4名工人從12.9m高處墜落地面死亡。

直接原因

四川協築勞務有限公司組織混凝土工人何某正、黃某靈、朱某強在裙樓女兒牆模板及支撐體系無有效加固的情況下,一次性澆築混凝土高度過高(方案為300mm,實際為1600mm)、順序錯誤(正確順序為每層從起點一端向終點一端依次分層澆築後,再從起點一端向終點一端澆築;工人實際澆築為從終點一端向起點一端超高澆築),在終點端一次澆築到壓頂高度,由於壓頂外挑450mm,導致模板及支撐體系偏心受力而外傾失穩,向外側傾覆坍塌,推倒外雙排鋼管腳手架,致使4名工人從12.9m高處墜落地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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