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成績評定和評分辦法

仁懷市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成績評定和評分辦法採用民主評分制度,結果分為4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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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成績構成

評議成績由三部分構成:民主測評結果40分,評議代表評議結果40分,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考核20分。
分別將以上三個部分的評分結果按比例進行計算後的得分,即為最後得分。

評議成績評定

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確定成績等次。90分以上為優秀,90分(不含90)以下至80分為良好,80(不含80)分以下至70分為合格,不滿70分為不合格。

評分辦法

(一)民主測評評分
社會問卷調查表發放應不低於200份。問卷調查計分以統計表(二)的10個項目為計分項目,用F表示。
計分標準:每個項目分為好、較好、一般、差4個計分檔次。各檔次分值為好20分、較好16分、一般12分、差0分,分別以A、B、C、D表示。
計算方法:各計分項目的檔次分值為A、B、C、D分別乘以該檔次實際答卷人數(用M表示)然後相加的和再除以該計分項目總人數(用N表示),即為該項目得分(用Z表示)。
公式為:Z=(A×MA+B×MB+C×MC+D×MD)÷N
將10個得分總和(用E表示),除以F(10個項目),即等於該單位社會問卷調查最後得分(用Y表示)。
公式為:Y=E÷F
如:某項目實際答卷人數為150人,贊成好的30人,較好的65人,一般的40人,差的15人。
該項目得分:Z=(20×30+16×65+12×40+0×15)÷150=14.1(分)
假如10個項目分值相加得150分,那么,該站所社會問卷調查最後得分為:Y=150÷10=15(分)
(二)評議代表評議結果計分
評議代表根據明查暗訪、被評站所抓行風建設落實整改、切實解決站所存在問題的情況,參照《仁懷市民主評議基層站所量化考評標準》(一)的內容評議打分,評議小組將各位評議代表的打分相加,採取加權平均的辦法進行計算後的得分即為評議代表評分。
(三)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考核評分
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在糾風辦的指導下,根據《仁懷市民主評議基層站所量化考評標準》(二)的內容逐一檢查評分。
(四)加分標準及說明
在行風建設中,獲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表彰的加0.5分,獲遵義市、省和國家表彰的加1分,同時獲上級表彰的,以最高一級為準,限加計一次分,不重複加分。獲表彰的內容以行風建設為主,其他不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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