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防火的通告

隨著氣溫回升、農村春耕生產的展開和春節期間野外用火的增多,森林防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為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的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防火的通告
  • 發布單位:仁懷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 地區:仁懷市
內容,時間,

內容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每年2月1日至5月15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在戒嚴期內,全市重點林區(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鄉村林場、天然林保護區以及50畝以上連片林區)實行野外用火戒嚴。
二、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林內或邊緣一切非生產性用火(上墳、焚燒香、紙、燭,燃放煙花爆竹、吸菸、燒火取暖和春遊野炊)。嚴禁在林區邊緣燒荒種地、砍燒土邊和燒灰積肥等一切易誘發森林火災的野外用火行為。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學校和家長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要看管好痴、聾、啞、呆及精神病人,嚴禁在林區或林區邊緣玩火。凡因以上人員引發的森林火災,將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四、發現火災隱患或者已發生火情,要立即向村、居、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或市森防辦報告。村、居、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立即組織撲救。市森防辦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負責蒐集信息,組織調度撲滅火災。
五、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50—500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進行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森林防火預防、撲救和火災案件查處中的有功人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時間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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