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伍連坐法

該項制度源於春秋時期的齊國。《漢書·刑法志》記載:“(管仲)作內政而寓軍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軍政成虖郊。連其什伍,居處同樂,死生同憂,禍福共之,故夜戰則其聲相聞,晝戰則其日相見,緩急足以相死。”
戰國時,此項制度由於商鞅在秦國變法採用而聞名於世。一人犯罪,鄰里連同受罰。“什伍”是古代戶籍與軍隊的編制。戶籍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軍隊以五人為伍,二伍為什。商鞅在秦國變法,始創什伍連坐之法,什伍之中,一家有罪,其餘各家均應告發,否則將連同懲罰。
《史記·商君列傳滲》:“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官吏和有“大夫”以上爵位的人,一般不編入仟伍,即使編入什伍,也不因四鄰犯罪而負連坐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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