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人類學對親屬制度的研究肇始於19世紀的美國人類學家
摩爾根(L. H. Morgan),其後成為人類學百年不衰的核心研究領域。學界認為,親屬制度作為人類社會的基本制度,規範著人群關係並對社會文化有形塑之功。列維-施特勞斯對人類親屬制度作了百科全書式的梳理,認為傳統的親屬關係研究存在兩大缺陷:一是只看到親屬制度里的單元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未重視單元之間的關係本身,因而不能從整體上把握其意義;二是只從歷時演進角度解釋親屬制度的起源發展,忽視了共時結構及其功用。
列維-施特勞斯的親屬制度研究突出了一個焦點:
親屬制度是人類如何利用性別差異,通過交換女人而結成社會關係。人類各民族都為此規定了可能配偶與亂倫禁忌的範圍和類別。在他看來,婚姻是血親與姻親兩群人之間的一種和解機制。基於這種觀察,他承接拉德克利夫-布朗關於舅甥關係的研究成果,認為母舅與父親是交易雙方,一方給出一方接受,給出方因為把姊妹給出而成為對方(有限交換)或第三方的受惠者,因此大家互相欠情,並通過舅甥之間的微妙關係求取平衡,社會因此結成互惠整體。列維-施特勞斯據此衍生出一套社會關係圖式來表達血親、姻親和繼嗣群之間的基本關係。
文化核心概念
列維-施特勞斯運用的文化核心概念是表象或表征,即那些人類熟練使用卻未曾有意檢視的文化現象,特別是神話。他對全球許多民族神話作了精巧的結構主義解讀,旨在說明在紛繁多樣的人類文化之下起作用的,乃是數量有限的深層邏輯結構。
列維-施特勞斯堅信,四海之內、古今中外的人類心智本無差別。我們觀察到的諸多表象,都是相似的邏輯在不同人群、不同歷史脈絡中的創新表達。他窮其一生寫下汗牛充棟的著作,利用各種題材論證人類心靈的相通之處,以此推動西方主流社會反思其文化價值的唯一合理性。這種身在西方胸懷世界、惠益眾生的態度,加上嚴謹的學風和優雅的文筆,使列維-施特勞斯贏得了世界學人對他的普遍敬重。
結構人類學向我們昭示的理念是:民族學人類學固然要從研究各類差異入手,但研究差異的目的卻是為了更好地理解人類一致的心性,並借鑑多樣的文化經驗來應對大家面臨的共同困境。只有基於人類心性一致的信念探討文化多樣性,才能達致理解各民族多樣文化所蘊含的人心人性人倫人道的光明彼岸。如果要從列維-施特勞斯的學術遺產中獲取可以燭照今後中國發展和構建民族關係的智慧,那么首先要學習的就是他的襟懷、視野、慈悲之心和治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