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是一本2022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忠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造板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
- 作者:張忠濤
- 出版社: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1日
- 定價:30 元
- ISBN:9787511151674
《人造板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是一本2022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忠濤。
《人造板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是一本2022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忠濤。內容簡介為指導和規範人造板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加快推進人造板工業排污許可指導實施,本書在...
《石化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共分為6章。□□章為行業介紹,主要包括石化工業發展現狀、相關環境管理要求、主要工藝及產排污特點等。第□章以美國和歐盟為例,重點介紹了國外石化工業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第3章詳細介紹了石化工業排污許可技術規範主要內容,包括技術規範總體框架、適用範圍、排污單位基本...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於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有關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核、頒發、中止、吊銷、監督管理和罰則等方面規定的總稱。詳細內容 排污...
《水泥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是2019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水泥工業排污許可管理:申請、審核、監督管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系列培訓教材》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水泥工業》進行詳細的解讀和對水泥行業申報及核發案例進行重點分析,並對申請與核發過程中常見問題...
排污總量指標轉讓辦法另行規定。第二十二條 持臨時排污許可證的單位必須在規定的限期內完成污染物削減任務,達到規定後,向發證環境保護局申請換髮排污許可證。持臨時排污許可證的單位超過限期仍達不到規定的,依法責令其關閉、停產、合併、轉產、遷移。第二十三條 市和區、縣環境監理隊伍應對排污單位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福建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經2014年7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7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核與發證、變更與註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32條,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
本辦法所稱排污許可,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排污單位的申請和承諾,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規範排污單位排污行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並依據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單位實施監督管理的制度。本辦法所稱排污單位,是指向環境直接或者間接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第三條 下列排污單位應當實行排污...
該《細則》分適用工作範圍、適用產品範圍、審批依據、辦理機構、企業應履行的義務、申請、受理、審批、制證及送達、終止、後置現場審查11部分。本細則適用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簡化審批程式核發事項的申請、辦理和後置現場審查管理。2020年12月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86件檔案的公告(2020年第58號),...
第七條(分級管理)排污許可證實行分級發放及管理。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市、縣(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轄的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監督管理。第八條(區域總量控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級政府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控制規劃或區域環境質量改善...
(二)排污者生產經營所在地的土地功能或者環境功能經過調整,不適宜在該區域繼續排放污染物的;(三)未按期完成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條 排污許可證發生遺失、損毀的,排污者應當在十五日內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補領。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對於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參照本標準執行,待鍋爐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發布後從其規定。 本標準未作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紡織印染工業排污單位其他產污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