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環境被害人

人為環境的被害人是被害人類型之一。指人為的力量作用於自然環境,間接或直接導致環境的惡化而造成的危害結果的擔受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為環境被害人
  • 所屬學科:法學
參觀信息
由於這類致害因素系由人工與自然互動作用所合成,而非單純的自然或人為因素,故又將其稱為“臨界環境”。舉凡大氣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或化學製品以及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後果的擔受者,均屬這類被害人。由於致害因素的廣泛性,故這類被害人常為由相當數量成員所構成的社會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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