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的方法是在人民調解的實踐中,調解委員會總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主要有:(1)善於調査研究,掌握確定、充分的證據,査清糾紛發生的來龍去脈,找出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抓住糾紛中的關鍵性人物做工作。防止先入為主,偏聽偏信。(2)善於運用黨的政策、國家的法律及社會道德傳統去教育、感化當事人,使他們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法制觀念,以便消除隔閡,協商解決糾紛。切忌無原則的“和稀泥”。(3)採取熱情誠懇的態度,說服疏導的方法,既要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又要切實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問題,使他們樂於接受調解。嚴防強制、壓服當事人進行調解。(4)善於抓典型,樹標兵,以點帶面,推動全局,以便取得調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5)對已經過調解的糾紛,要定期回訪,以鞏固調解成果。如果發現原調解協定有誤或者不全面,應當及時糾正或者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