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3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00年08月16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8月16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3次會議通過。
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3次會議通過。為了提高法官隊伍的素質,充分發揮合議庭的職能作用,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審判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的...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3次會議通過的《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各級人民法院要把審判長選任工作作為近期法院改革的重點,切實抓緊、抓好,達到去年(1999年)年底召開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監督庭庭長、副庭長、審判長簽發法律文書許可權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1.05.17 實施時間 2001.05.17 為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辦法(試行)》的規定,結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辦法(試行)》的通知 (2000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2000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案件的若干規定 (2001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
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辦法 法律·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外資企業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對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製作出重要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對深化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提出明確要求,為貫徹...
1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競爭激勵機制。2001年底前,基層人民法院要完成審判長和獨任審判員選任工作。對沒有選上審判長和獨任審判員的人員,按照德才條件安排適當工作。在此基礎上,儘快會同有關部門完成法官定額工作。15、繼續進行關於...
全面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選任、培訓人民陪審員295名,對1367件一審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促進了司法公正。不斷增強法院工作透明度,市法院將房地產、智慧財產權...
意見對最高人民法院院庭長的辦案類型進行規定,包括重大、疑難、複雜、新類型及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件;經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在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二審程式、審判監督程式、國家賠償監督程式審理的案件;對最高人民法院生效案件啟動...
2000年8月16日,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辦法(試行)》,審判長一般由審判員擔任,優秀的助理審判員被選為審判長的,應當依法提請任命為審判員。婁彥偉2010年參加多起刑事案件的審理,但均是以“代理審判員”身份參加。上述官員...
上海法院法官助理分類定崗選任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上海法院法官助理(等級)管理辦法(試行)上海法院書記員(能級)管理辦法(試行)上海法院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業績檔案管理辦法(試行)二、審判權運行機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