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及其改革問題研究

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及其改革問題研究

《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及其改革問題研究》是2020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思齊。

基本介紹

  • 書名: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及其改革問題研究
  • 作者:劉思齊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3月
  • 頁數:257 頁
  • 定價:38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468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審判權運行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在於使審判權的運行符合其判斷權屬性,實現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本書以審判權運行制度為研究對象,從審判權運行制度所拘匙巴良處的權力結構環境、在法院中的實踐樣態以及與法官管理制度間的關係三個層面,在歷史進程中展示影響審判權運行的各方面力量,甄別歷次司法改革中針對審判權運行制度進行的改革所採取的措施和遇到的問題,以此為基礎對黨兆墊放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改革的成果進行分析,並為綜合配套改革的推進提供完善建議。

作者簡介

劉思齊,女,漢族,1986年出生,吉林長春人,2010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13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16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講師、浙江省法學會監察法學研究會理事,近年來發表多篇論文,主持及參與多項省部級項目,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和司法學。

圖書目錄

導論
一、研頌譽愉究背景
(一)審判權運行中存在的制度問題
(二)審判權運行制度改革的複雜性、迫切性和局限性
二、研究現狀
(一)國外的研究現狀
(二)國內的研究現狀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結構
第一章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的權力結構環境
一、執政黨與審判權運行
(一)通過組織建設影響審判權運行
(二)通過管理司法人員影響審判權運行
(三)通過干預具體案件影響審判權運行
二、政府活動與審判權運凶局懂行
(一)審判權的地方化與中央化
(二)從司法行政機構的視角分析法院與政府的關係
(三)政府對法院經費的掌控
三、公、檢、法三機關的關係
(一)分段訴訟結構的形成及權力分布整盼愉舟
(二)實現“以審判為中心”的制度障礙
第二章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的實踐樣態
一、審榆背級監督的異化
(一)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管理
(二)抗訴審的全面審查
(三)請示和批覆
二、法院內審判權運行的行政化
(一)法院組織結構的科層化及其特殊性
(二)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間的錯位
(三)法院內各主體在審判活動中地位和作用的實際不平等性
三、審判組織內歸估龍的審判工作機制
(一)合議庭的工作機制
(二)審判委員會的功能、內部結構及運行規則
第三章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中的法官
一、從法官的多重角色考察法官管理制度的內容與功能
二、職業化的前提:法官選任標準的同質化
三、如何做到各得其所:法官激勵制度之反思
(一)晉升制度
四、如何讓裁判者負責:法官責任制度的模式選擇
第四章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的改革
一、司法改革的決策動力和推進空間
(一)對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追求為改革提供了外部環境
(二)司法和政治間關係的規範化為改革創造了制度空間
(三)司法公信力的亟待提高為改革提供了動力
二、法院及相關組織間權力關係改革的制度運作與效果審視
(一)人事任免和司法經費管理與分配的去地方化
(二)實現“以審判為中心”
三、法院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的制度運作與效果審視
(一)法院組織結構的去科層化
(二)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管理制度
四、審判權運行制度改革的制度運作與效果審視
(一)法院內部審判權運行制度的去行政化
(二)如何確保法官依法履職不受追究
結語
參考文獻
(一)晉升制度
四、如何讓裁判者負責:法官責任制度的模式選擇
第四章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制度的改革
一、司法改革的決策動力和推進空間
(一)對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追求為改革提供了外部環境
(二)司法和政治間關係的規範化為改革創造了制度空間
(三)司法公信力的亟待提高為改革提供了動力
二、法院及相關組織間權力關係改革的制度運作與效果審視
(一)人事任免和司法經費管理與分配的去地方化
(二)實現“以審判為中心”
三、法院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的制度運作與效果審視
(一)法院組織結構的去科層化
(二)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管理制度
四、審判權運行制度改革的制度運作與效果審視
(一)法院內部審判權運行制度的去行政化
(二)如何確保法官依法履職不受追究
結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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