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庭訓

200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發通知,公布人民法庭庭訓,並要求各級法院在人民法庭醒目處懸掛、張貼人民法庭庭訓,引導和激勵人民法庭幹警,接受人民民眾監督。

人民法庭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和組成部分,承擔著定紛止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礎和重點。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向社會公開徵集人民法庭庭訓的基礎上,確定統一規範的人民法庭庭訓。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徵集人民法庭庭訓的活動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法院幹警的高度關注,數千人參與了徵集和評議活動。
日前,在充分採納各方面意見、廣泛凝聚集體智慧的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決定,將“公正、廉潔、為民”確定為人民法庭庭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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