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受理控告申訴依法導入法律程式實施辦法

《人民檢察院受理控告申訴依法導入法律程式實施辦》是2014年12月6日2014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

辦法下發,具體要求,

辦法下發

2014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人民檢察院受理控告申訴依法導入法律程式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人民檢察院司法瑕疵處理辦法(試行)》(下稱《處理辦法》)、《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案件終結辦法》(下稱《終結辦法》)等三個涉法涉訴信訪改革配套辦法,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訴等訴訟權利,依法及時公正解決人民民眾的合理合法訴求。

具體要求

《實施辦法》對檢察環節訴訪分離標準和要求、控告、申訴導入相應法律程式的具體情形,對其他司法機關管轄和共同管轄事項的處理以及導入機制的保障措施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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