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指數3.0

《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指數3.0》是世界人工智慧法治藍皮書編委會所著作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指數3.0
  • 作者:世界人工智慧法治藍皮書編委會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指數3.0》是受世界人工智慧法治藍皮書編委會主任崔亞東同志的委託發布。

內容解讀

為繁榮人工智慧法治研究,客觀、準確、全面反映我國乃至世界人工智慧法治發展狀況,推動人工智慧法治體系建設,《世界人工智慧法治藍皮書》編委會特邀國內外部分人工智慧專家組成專家組,於2020年制定發布了《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指數》的1.0版本,2021年為2.0版本,並依據該《指數》對國內人工智慧法治發展進行了評估,形成了《中國人工智慧法治發展評估報告(2019)》和《中國人工智慧法治發展評估報告(2020)》,分別在當年的世界人工智慧大會上發布,在國內外產生了積極影響。編委會根據兩年的實踐,並徵求、諮詢了各位專家的意見,組織對《指數2.0》進行了修訂,增加了指數體系對人工智慧法治實施狀況、公眾感受與發展前景的關注等項,形成了《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指數3.0》(以下簡稱《指數3.0》)。
《指數3.0》編制的目標定位進一步明確為:一是覆蓋人工智慧法治發展的“全覆蓋”。《指數3.0》的體系框架包括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政策、理論、執法、市場、社會、環境、人才7個層面,能夠較好反映人工智慧法治發展的整體面貌。二是關照人工智慧法治發展的“全領域”。《指數3.0》以政策和實施為根基,以市場、公眾和環境為中堅,以理論和人才謀未來,體現了本指數對人工智慧法治發展的重點領域、重要環節的聚焦關注,用法治的手段保障人工智慧“安全、可靠、可控”。三是強調人工智慧法治發展的“全跟蹤”。根據評估目的和要求,《指數3.0》主要採用主觀問卷和客觀測評兩種方法收集相關數據來對人工智慧法治發展水平進行評估,力圖通過對不同視角的解讀和整合分析,以期得出多維的、較為接近實際情況的綜合判斷。
《指數3.0》最佳化調整創新點:一是更加注重評價指標設定的邏輯性。將《指數2.0》一級指標“執法實施 a3”項下“隱私保護b10”二級指標刪除,將這部分內容的指標測評調整充實到“套用感受 b17”之中,這樣調整使得指標之間的邏輯關係更為嚴謹、合理、自洽;二是更加凸顯評價指標權重的合理性。下調《指數2.0》一級指標“政策檔案 a1”權重,相應提升了一級指標“執法實施 a3”的權重,使得評價的重點更為聚焦、更為精準;三是更加聚焦人工智慧法治環境重要性。下調《指數2.0》一級指標“社會關注a5”的權重,相應提升了一級指標“法治環境a6”權重,注重在充分發揮人工智慧作用的同時有效防範其風險,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對算法設計和數據運用的監督管理,推動人工智慧行業健康成長,更好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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