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單一般條款標準條文

人壽保險單一般條款標準條文是國家或地區政府部門為了加強對人壽保險契約的管理,維護保戶的權益而頒布的人壽保險保單標準條款。主要項目有: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保險費的墊繳,保險效力的恢復,契約的解除,契約的終止,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續; 除外責任,契約內容的變更,保單抵押貸款,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變更受益人,變更住址,時效,批准等。

上述標準條文的頒布和解釋,具有法律效力,是壽險公司展業宣傳、給付保險金及處理契約糾紛的根據。標準條文中未規定事項,各保險公司原則上有權附加,但不利於保戶的不得附加,所附加的條款應經主管部門批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