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積累基金

人均積累基金是一定時期(通常為1年)內一國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國民收入中用於積累的那部分基金。積累基金包括擴大再生產基金、非生產性基本建設基金和物資儲備基金。人均積累基金是反映一國擴大再生產能力的重要指標。決定人均積累基金變化的因素有:(1)國民收入規模和增長速度;(2)積累率的高低;(3)人口數量的變化。人均積累基金與國民收入規模、速度及積累率成正比,與人口數量變動成反比。

提高人均積累基金的根本途徑是在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促進國民收入的增長,確定合理的積累率並有效地使用積累基金。積累率的確定要在保證包括新增人口在內的全體人口人均消費基金穩定增長的前提下,根據積累的可能和社會生產發展的需要,選擇適當比率。一般來說,人均積累水平較高的條件下,積累率可以高些,人均積累水平較低的條件下,積累率宜低不宜高。在人口眾多的國家必須嚴格控制人口增長以節約新增人口所需要的消費基金,使人均積累基金穩步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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