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產業結構

人口產業結構亦稱人口產業構成。人口行業結構,人口部門結構的總稱。指經濟活動人口分布於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從事各種經濟活動所構成的比例關係。人口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事業各個部門或行業的分布狀況及其結構間的比例關係,是反映一個國家的社會生產力水平和科學技術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

產業有多種劃分方法,因此,人口產業結構也有多種表現形式。最為普遍的產業分類方法有兩種:一是根據社會經濟活動的性質,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事業劃分為15個部門。它們分別是:(1)農業;(2)工業;(3)建築業;(4)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5)商業、飲食業和物資供銷業;(6)金融、保險業:(7)綜合技術服務業和生產技術服務業;(8)居民服務業;(9)公用事業;(10)房地產業;(11)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12)教育、文化事業、廣播電視事業;(13)科學研究事業;(14)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15)其他。其中(1)—(5)屬於物質生產部門,(6)—(15)是非物質生產部門。上述各部門或行業的經濟活動人口及其占總體的比重,就是經濟活動人口的國民經濟部門結構,亦即人口產業結構的表現形式之一。二是根據產業發展的時序,可將全部社會經濟活動歸入三次產業。第一產業:農業(包括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和副業);第二產業:工業(包括採掘業、製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和煤氣等)和建築業;第三產業:包括上述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具體指流通部門、服務部門、社會發展部門和社會公務部門。各產業部門的經濟活動人口及其占總體的比重即為經濟活動人口的三次產業結構。它也是人口產業結構的表現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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