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登記

人口普查登記是把每一個調查對象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和行職業等自然及社會經濟特徵,按規定好的方法和格式填寫到人口普查登記表上的工作過程。是整個普查工作的中心環節。普查登記方法,按組織形式分為兩大類:一是由被調查人自己填寫普查表,叫自填法,也叫戶主法;二是由專門的普查人員登門詢問被調查人的情況並填寫到普查表上,叫詢問法,又稱調查員法或點查員法。

自填法可採用郵寄法和回收法兩種方式:郵寄法由基層普查機構經郵局將普查表寄給每一戶,由每一戶填完後再寄回;回收法由基層普查機構派普查員把普查表送到每一戶,待每戶自己填完後再收回。自填法可以節省人力物力,但要受郵政發達程度和全民文化素質的限制,目前世界上經濟已開發國家基本上採用郵寄法。
調查員法又分為兩種:一是由普查員到每家每戶登記,叫入戶登記法;二是每家每戶都到指定地點申報登記,稱為設站登記。調查員法通過直接詢問,有利於保證數據質量,對被調查人的文化程度無過高要求,是世界上大部分不已開發國家採用的方法,但要投入較多普查員。
普查登記方法,按填寫方式又分為兩種:一是選擇法,即根據申報情況,在普查項目預先設計的標準答案中據實圈填,也叫圈填法;二是填寫法,對無法預先設計標準答案的項目,將調查結果用文字或數字填入普查表內。就某些普查對象而言不需要調查,或雖應調查但無內容的普查項目,要圈零占位或作劃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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