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八分輔國公

人八分輔國公,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八等奉恩輔國公的別稱和前稱。崇德元年,立輔國公爵。自此時起至12等封爵施行期間(1636—1747),輔國公一爵,原有入與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入八分鎮國公依例降襲輔國公者,皆入八分;因過犯而遭降者,概不入八分。 順治十年(1653)定,輔國公以一子世襲輔國公。此是入八分各爵的降襲皆以此爵為止,固定入八分者的權利,再遞降已出八分之外。乾隆十三年(1748),增列封爵為14等,即以原輔國公爵一分為二,凡入八分者以位列第八,名曰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者以退位第十,名曰不入八分輔國公。三十九年(1774)定,多羅郡王以襲次遞降者,至奉恩輔國公為止,即以此爵世襲罔替,俾其子孫永延世澤、恪守恩封。自奉恩輔國公以上8爵,皆入八分,朝會、燕饗等皆異其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