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承接上級下放的行政權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二)組織實施本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清單、中介服務清單和行政收費清單,並承擔各清單的維護和網上運行。
(三)增加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職責;增加服務業統計、月度勞動力調查、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等“新經濟”發展情況調查,社會發展有關產業統計方面的職責。
(四)加強能源統計,搞好節能降耗監測工作;加強對全市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有關統計標準、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五)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指導縣、區和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業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縣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建立健全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指標和評價體系,牽頭組織實施縣區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資料庫;組織和指導全市統計業務規範化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工作網路,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十)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促進全市統計人才隊伍建設;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及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從業資格認定等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本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清單、中介服務清單和行政收費清單,並承擔各清單的維護和網上運行。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處理和重要會議材料、統計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以及政務信息、安全保密、資產管理、檔案、文印、來信來訪等事務;負責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組織市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統計違法行為的舉報,依法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負責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工作。
綜合核算科(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
職能: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綜合性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統一對外提供各種統計資料;匯總整理全市及各縣、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編印統計年鑑和各種服務資料;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區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市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並開展相關統計分析;承辦經濟運行考核評價有關事項,組織實施對縣、區政府目標管理的考核工作。
工交科技科(能源統計科)
職能: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交通、科技、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指導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工業、交通、科技、能源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對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工業、交通、科技、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利用工業、交通、科技、能源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開展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搞好節能目標考核。
固定資產投資科
職能: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統計數據;指導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統計調查基礎工作;負責對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利用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統計數據開展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農業科
職能: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及農林牧漁服務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退耕還林狀況、畜禽生產消費統計監測;指導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農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對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農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利用農業統計數據開展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組織實施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核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負責統計事業費管理。
貿易外經社會科
職能: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外貿、外經、旅遊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指導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外貿、外經、旅遊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對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外貿、外經、旅遊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利用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外貿、外經、旅遊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指導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人口、勞動、社會統計調查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對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人口、勞動、社會統計調查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利用人口、勞動、社會統計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
下屬單位
亳州市社會經濟調查中心
是2004年4月經市編委批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規 格,核定編制5人,其中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農業等方面的抽樣調查,負責蒐集、整理和編印全市農村社會及經濟統計調查資料等工作。
亳州市統計普查中心
2008年12月經市編委批准,在市統計局下屬社會經濟調查中心增掛市統計局普查中心牌子,同時增加1名事業編制.
主要職責:承擔國家、省和市的各項普查和臨時性調查工作任務;研究和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檢查和評估數據質量;指導各項普查的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各項普查資料的開發套用和統計分析工作,開展統計諮詢服務;承辦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