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州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7號)精神,設定亳州市統計局。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毫州市統計局
  • 地點:毫州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職責;增加服務業統計、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能源統計,搞好節能降耗工作;加強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有關統計標準、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縣區、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業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文化、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縣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建立健全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指標和評價體系,牽頭組織實施縣區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資料庫;組織和指導全市統計業務規範化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工作網路,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十)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促進全市統計人才隊伍建設;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及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從業資格認定等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毫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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