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做好2007年車輛購置稅預撥款申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交通廳(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為保證2007年部門預算批覆前車輛購置稅安排的重點項目用款需要,根據財政部印發的《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商財政部同意,現將2007年可辦理請款的重點項目預算控制金額(如附表所示)通知你們。請你們儘快組織有關項目單位根據《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預撥款申請手續。具體申請工作,請登錄“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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