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做好預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緊急通知

《交通部關於做好預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緊急通知》是交通部2004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新疆建設兵團交通局:
近來,我國周邊的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暴發了大規模的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簡稱禽流感)疫情,我國的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也點狀暴發了疫情,形勢十分嚴峻。為堅決防止禽流感疫情擴散傳播,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產生活秩序,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全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的各項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和控制禽流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禽流感防控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把防控禽流感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為加強對交通行業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領導,部決定成立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領導小組,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必要的工作機制。
二、明確工作職責。根據全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的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到 “一個堅持、三個確保”,即堅持以人為本、以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所有工作的出發點;確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通過車船等交通工具擴散傳播,確保交通暢通,確保防治禽流感的應急物資的運輸。
三、做好出入境汽車運輸的檢查工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動物檢疫等有關部門,做好出入境運輸中的防疫檢查工作,防止疫區禽類產品的進入,加強對來自境外疫區運輸工具的消毒。
四、做好疫情發生地區的交通防疫工作。一旦在局部地區發現禽流感疫情,交通主管部門要立即行動,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指揮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疫區的隔離和對來自疫區的營運車輛的消毒工作,確保禽流感疫情的不通過車船等交通工具擴散傳播。
五、嚴禁運輸易感染活禽進出疫區和易感染禽類產品運出疫區。各貨運企業不得運輸易感染活禽進出疫區和易感染禽類產品運出疫區,各客運企業、客運站要加強對旅客攜帶、託運的物品的檢查,嚴禁旅客攜帶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乘車船出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一旦發現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要立即暫扣並請動物檢疫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六、搞好疫情監測工作。港口、客貨運輸站場等相關單位要為動物檢疫部門設立疫情監測點提供方便,並配合其做好疫情監測工作。發現禽流感疫情,要立即向動物檢疫、衛生檢疫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並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對隨車人員、動物的隔離、檢查等工作。
七、確保信息暢通。對已經防疫部門確定為禽流感的疫點或疫區,當地交通主管部門要立即上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直至交通部,其他重要情況隨時報送,確保信息暢通。
八、確保交通安全暢通。預防和控制禽流感疫情,必須遵循依法、科學、規範、有序的原則,確保交通暢通。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地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設定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對過往車輛、人員進行檢查,不得以任何方式中斷交通、破壞公路、阻斷正常運輸,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非疫區間健康畜禽及其產品的運輸流通。
九、做好緊急物資運輸工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組織好充足運力,加強調度指揮,確保防治禽流感的各種醫療設備、藥品的及時、快速運輸,保障疫情發生地區人民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為防治禽流感疫情和維護正常社會生產生活秩序提供可靠的後勤保障。
十、制訂應急預案。尚未發生疫情的省區(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港口和運輸站場,應結合禽流感的特點,有針對性的制訂禽流感應急預案,確保發現疫情時反映迅速,措施有力,防控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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