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中央直屬大型企業申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通告

我部正在對全國道路貨運企業進行經營資質等級評定,部分中央直屬大型企業(包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雖然其營業執照上有道路運輸經營項目,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特此發此報告。

基本信息,詳情,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交通部
【發布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通告第1號
【發布日期】2002-11-15
【生效日期】2002-11-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交通部關於中央直屬大型企業申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通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通告第1號)

詳情

目前,我部正在對全國道路貨運企業進行經營資質等級評定,部分中央直屬大型企業(包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雖然其營業執照上有道路運輸經營項目,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致影響了企業經營資質等級評定和道路運輸業務的發展。為解決這一問題,我部決定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尚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中央直屬大型企業(包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其道路貨運淨資產在6000萬元以上,並擬以該企業名義申報導路貨運企業經營資質等級的,可直接向我部公路司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貨運淨資產在6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營業執照有道路運輸經營項目,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可到企業註冊地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我部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企業自有運輸車輛的證明材料(行駛證複印件);
四、企業從事道路運輸活動的辦公、營業場所、停車場地等證明材料;
五、企業有關道路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企業近三年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情況。
我部將於12下旬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道路運輸開業條件的企業,將予以批准,並授權企業註冊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發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予批准,並建議有關部門註銷其道路運輸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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