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3日,交通運輸部以交科技發〔2014〕169號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深化體制改革,健全管理體系;圍繞行業發展,完善技術體系;最佳化運行機制,提高質量水平;保障措施5部分20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和改進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 發布文號:交科技發〔2014〕169號
- 發布時間:2014年8月13日
意見全文
意見解讀
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一、編制背景和意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標準已經成為政府實現職能轉變、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抓手。
交通運輸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先導性和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部黨組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提出“要把加強和改進標準規範工作作為實現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著力點”,充分認識到加強和改進標準化工作是實現交通運輸轉型發展的戰略選擇。當前,在深化改革背景下,面對交通運輸轉型升級的形勢和任務,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還存在不適應和跟不上的問題,行業標準化工作必須主動適應“四個交通”建設發展的新需要,充分發揮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作用,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交通運輸轉型發展。
二、主要內容
《意見》從“四個交通”發展、深化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入手,緊緊圍繞健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與技術體系這一方向,明確提出了行業標準化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針對綜合交通運輸標準管理體系不健全,重點領域標準化技術體系不完善,標準質量和實施效果有待加強等突出問題,從深化體制改革、健全管理體系,圍繞行業發展、完善技術體系,最佳化運行機制、提高質量水平三個方面,提出了若干意見,並明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
1、總體思路
《意見》指出,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面向“四個交通”發展需求,全面深化標準化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標準化管理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強化標準有效實施,為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時提出了“深化改革、服務發展,需求引領、重點突破,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多方參與、協同推進,尊重科學、重在實施”五項加強和改進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的基本原則。
2、發展目標
加強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的總體目標,就是經過3年努力,基本建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各司其職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標準有效銜接的機制健全順暢;綜合運輸、安全應急、節能環保、管理服務等領域的標準化技術體系系統完善,標準質量和實施效果顯著增強,標準與科技研發的結合更加緊密;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參與度與話語權明顯提升,標準化對交通運輸科學發展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充分發揮。
3、重點任務
(1)深化體制改革,健全管理體系
《意見》在深化體制改革,健全管理體系部分的核心內容主要突出三個方面:
一是要健全交通運輸標準化組織機構。促進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標準化工作是重要抓手,是規範和引領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的重要技術支撐。“中央編辦關於交通運輸部有關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明確了交通運輸部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各種運輸方式以及郵政行業發展,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協調銜接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標準。加強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需要一個議事協調機構。意見提出設立交通運輸部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審議交通運輸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法規,審定交通運輸標準化年度工作計畫,協調銜接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標準。
二是要明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三方在標準化工作中的定位與作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於政府部門,應改革其標準化工作,加強對標準化工作的分類指導,加強強制性標準管理,完善推薦性標準體系,重點加強關鍵共性、基礎性、公益性的推薦性標準管理;同時積極引用和有效使用標準,加強行業管理,做好市場監管和服務。對於企業,要發揮其在標準化中的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制定和採用先進標準,通過提升企業標準化工作水平,提高企業競爭力;鼓勵企業參與或承擔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積極推進企業成立標準制修訂聯盟,制定聯盟標準。對於社會組織,應鼓勵其開展標準化工作,在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的專業領域,探索社會組織標準制修訂模式和體制,穩步推進社會組織標準化工作健康發展,並逐步通過社會組織標準的增量帶動政府推薦性標準的改革。
三是加強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針對目前存在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同時存在職能上交叉和缺位,以及考核評價機制不完善的情況,要最佳化專業布局,減少職能交叉,完善考核評價機制;要成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廣泛吸納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以及城市交通等領域的管理專家和技術專家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間的需要統一的技術、管理和服務要求,擬訂相關標準。
(2)圍繞行業發展,完善技術體系
《意見》在圍繞行業發展,完善技術體系部分的核心內容主要突出三個方面:
一是完善交通運輸技術標準體系。要圍繞發展需求,完善行業技術標準體系,並結合行業發展形勢變化和新的技術標準需求,對技術標準體系實施動態管理。要注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銜接,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地方標準,對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支持地方制定嚴於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時,應積極吸納地方標準相關內容。
二是加強重點領域標準制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把標準化工作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加強重點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包括:在取消行政審批和許可的領域,需要加強監管的領域,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加快綜合運輸、安全應急、節能環保、管理服務、城市客運等領域的技術標準制定;加強工程建設、養護管理、運輸裝備、信息化等領域關鍵標準的制修訂。
三是推進標準有效實施。標準實施是標準發生效用的必要環節,在加強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的同時,應注重強化標準實施。應運用質量監督抽查、產品質量認證、市場準入、工程驗收管理以及標準符合性審查等多種方式推進標準有效實施。鑒於目前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審查工作量越來越大,標準的評估工作尚未深入開展,需要進一步健全交通運輸標準審查評估機制,強化對標準協調性、規範性的審查,以及對標準實施效果的評估。特別要注重加強對強制性標準的實施監督。同時,應樹立將標準化作為推進工作的重要抓手意識,全面推進行業標準化工作,包括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運營服務標準化、公路施工標準化和船型標準化等工作。
(3)最佳化運行機制,提高質量水平
《意見》在最佳化運行機制,提高質量水平部分的核心內容主要突出三個方面:
一是加強標準制修訂全過程管理。完善標準制定程式,及時披露標準制定過程信息,保證制定過程公開透明。最佳化標準審批流程,縮短制定周期。建立健全標準修訂快速程式,加強標準維護更新。嚴格標準複審,保證標準的有效性和適用性。
二是加大科技研發對標準的支撐。強化科技計畫執行與標準制修訂的互動。加大科技計畫對標準研製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科技項目成果轉化形成標準。標準制修訂要有效承接科技創新成果,提高標準的技術水平。
三是加強標準國際化工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提高國際標準制定的參與度和話語權。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優勢特色技術制定為國際標準。加強行業標準中外文版同步出版工作,推動中國標準的海外套用。
4、保障措施
為實現發展目標,落實重點任務,《意見》提出了三項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切實加強對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將標準化理念貫穿到交通運輸工程建設、作業管理和運輸服務等工作中。
二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建立高素質的標準化人才隊伍,積極開展教育與培訓。研究建立激勵機制,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將從事標準化工作的業績與技術職稱評定、個人榮譽與待遇掛鈎,吸引優秀專業人才從事標準化工作。
三是落實經費保障。積極爭取國家和地方財政經費投入,將強制性標準和公益類推薦性標準制修訂、標準實施監督等標準化工作納入預算管理。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加大標準化工作經費投入,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
《意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行業標準化工作的行動綱領和發展指南,貫徹落實《意見》,是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發展、提高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