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生產或使用

交付生產或使用是通過驗收的形式實現的。交付生產或使用,對施工單位來講是交工,對生產建設單位是生產或使用。是施工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誌。驗收是一種法定手續。通過驗收,明確責任,工程達到契約要求,驗收後就解除契約義務。從物質形態來說,施工企業即算完成了一項最終產品。從經濟關係來說,施工企業即解除了對工程單位承擔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交工驗收一般分兩階段進行:
(1)單項工程驗收。一個單項工程或一個車間已施工完畢,能夠生產出合格產品,具備生產和使用條件,合乎交工驗收標準時,即可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建設單位要組織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整理有關技術資料及竣工圖,據以進行驗收和辦理交接手續。驗收後,由建設單位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使用。
(2)全部驗收。整個建設項目已符合交工驗收標準時,由建設單位組織初驗;合格後,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告,請求驗收。對整個項目進行驗收時,已驗收過的單項工程可不再驗收。
按照交工驗收的過程,工業建設項目的交工驗收一般分為技術竣工檢查(或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負荷聯動試車三個步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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