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得均平之道

實行井田制度是解決貧富不均的辦法和原則。北宋張載提出的政治經濟主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田得均平之道
  • 提出者張載
張載說:“治天下不由井地,終無由得平。周道止是均平。”(《張載集·經學理窟·周禮》)張載認為,當時北宋社會的主要問題是貧富不均,而貧富不均則是由土地占有的不均造成的,所以“論治人先務,未始不以經界為急”,“仁政必自經界始。貧富不均,教養無法,雖欲言治,皆苟而已”(《張載集·呂大臨橫渠先生行狀》)。此即把實行井田作為治理天下的先務。所謂井田制,指在封建土地制度下,改變土地占有方式,以調整土地占有不均的狀況。張載說:“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一人而定。蓋人無敢據土者,又須使民悅從,其多有田者,使不失其為富。借如大臣有據土千頃者,不過封與五十里之國,貝已過其所有。其他隨土多少與一官,使有租稅人不失故物。治天下之術,必自此始。今以天下之土棋畫分布,人受一方,養民之本也。”又說:“井田亦無他術,但先以天下之地棋布畫定,使人受一方,則自是均。前日大有田產之家,雖以田授民,然不得如分種、如租種矣,所得雖差少,然使之為田官以掌其民。使人既喻此意,人亦自從,雖少不願,然悅者眾而不悅者寡矣,又安能每每恤人情如此!其始雖分公田與之,及一二十年,猶須別立法。始則因命為田官,自後則是擇賢。”(《張載集·經學理窟·周禮》)井田的原則是,土地收歸國有,重新畫定,以田授民,人受一方,以為生息之本。地主失去土地之後,根據其田地的數量,授予不同等級的田官,以補償其損失。張載的設計方案,“講求法制,粲然備具”,以為“茲法之行,悅之者眾,苟處之有術,期以數年,不刑一人而可復,所病者特上未之行爾”(《張載集·呂大臨橫渠先生行狀》)。張載認為,井田雖不能在天下推廣,但猶可在一鄉中試驗,曾與學者買田一方,畫為數井,有志未就。朱熹、陳亮都曾受到張載思想的影響,主張實行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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