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鎮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實施方案

《井口鎮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實施方案》是井口鎮發布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口鎮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井口鎮
井口鎮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集中力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總體要求,確保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社會保障政策兜底脫貧,進一步鞏固“社會救助專項整治”和“公平救助專項行動”活動成果,切實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按照省、市關於開展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決定於2016年1月下旬至3月中旬在全鎮範圍內開展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具體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城鄉低保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準確掌握低保對象基本信息,規範低保制度實施,有效發揮兜底保障作用,確保低保對象精準、數據精確,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目標任務。
二、重點任務
堅持把重點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過度化。按照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和現行城鄉低保條例、審核審批辦法、經濟狀況核查辦法、備案制度等政策法規制度,著重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係保”和錯保漏保等問題,糾正“輪流吃低保”問題、分配低保指標問題、“一人一保”不按家庭成員保障問題、不以家庭為單位、不入戶調查、不公示,不按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問題。
三、具體措施
(一)全面普查低保對象。由各村(社區)組織進行本轄區的困難民眾和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和集中普查覆核,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要嚴格執行低保對象本人申請、民主評議、社會公示制度,堅決杜絕選擇性公示行為。審核審批過程中,要堅持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和居住地兩榜公示,獲得救助後要進行長期公示,定期核查,廣泛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
對2015年1月以前審批辦理的低保對象,要重新按程式進行申報、覆核和審批。
(二)精準識別重點對象。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識別清退: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黨員、領導幹部、職工的直系親屬在享受低保的,村、社區幹部的直系親屬在享受低保的;
2、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3、低保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現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標準農村人均年收入2640元;城市人均月收入390元。
4、三年內購買商品房、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或者家庭購買建房用地和自建房的;從事個體經營、自有商鋪、註冊公司或廠礦的;
5、家庭擁有拖拉機、鏟車、貨車、轎車、麵包車等機動車輛之一的,或者半年內購買非生活必需品的;
6、家庭成員有購買股票、基金或者其他較大金額投資行為的;
7、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入讀高收費學校或擇校讀書的;
8、家庭成員經常有高消費行為的;
9、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但好吃懶做導致生活困難的;
10、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的;
11、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違法亂紀問題屢教不改的;
12、刻意隱瞞家庭信息、不如實提供家庭財產或藉故不配合調查、打罵鬧事阻止調查的;
13、已經死亡或長期下落不明的、戶籍在但人已外嫁的。
14、父母單獨居住或者戶籍已分開但兒女長期在外務工,並且有贍養能力的;
15、年滿18周歲且有勞動能力未就讀人員,家庭經濟條件明顯改善不再符合繼續享受低保人員。
(三)杜絕“人情保”“關係保”。切實建立完善村(社區)幹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
(四)切實完善低保系統信息核對。加強全國最低生活保障系統套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低保對象管理服務水平,所有低保對象基本情況必須進系統、建台帳、到戶到人,資金髮放以低保系統信息數據為依據,實施精細化管理。
四、實施步驟
普查工作和精準識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啟動階段(2016年1月20日至2月15日)
以各村(社區)村組幹部和聯村幹部組成核查認定工作隊,明確工作任務、職責和要求。充分利用宣傳單、板報宣傳等多種形式對城鄉低保政策和低保戶重新認定流程進行宣傳,營造精準識別低保對象社會輿論氛圍,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階段:全面普查階段(2016年2月16日至3月10日)
對2015年以前審批低保對象中重新提出申請要求繼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以家庭為單位,對其家庭成員的財產收入等經濟狀況進行調查,重點調查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員的經濟收入情況。要嚴格按照本人申請,村(社區)幹部調查,民主評議,聯村幹部覆核,村、鎮公示,上報審批的程式辦理,對不提出申請的對象作為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重新認定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實行按戶施保(重度一、二級困難殘疾人除外)。
對於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且長期在外打工的低保家庭,按宜賓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其家庭收入。
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201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鎮工作組在第二階段全面普查的基礎上,進行隨機抽查和覆核工作。通過查看資料、核查公示、走訪民眾以及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全面覆核無誤後,匯總全鎮數據上報縣民政局。對經覆核合格率低於95%的,將重新按程式普查覆核。
五、工作要求
(一)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克服僥倖心理,決不優親厚友,不以低保解決遺留問題和個案問題,認清當前新常態人的新紀律、新要求。
(二)統籌聯動,形成合力。這次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涉及範圍廣,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各村(社區)和聯村幹部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強化工作責任落實。要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讓民眾自願參與、自覺參與,特別要注重加強統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重點突破,敢於碰硬。各村(社區)要不折不扣地落實省市縣確定的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任務,下決心整改長期存在的“輪流吃低保”、分配低保指標、“一人一保”不按戶施保、不以家庭為單位、不入戶調查、不公示、不按實際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等突出問題。
(四)精準識別,精準認定。要準確掌握低保兜底脫貧對象,推動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在對象識別上銜接,在優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連結,充分發揮兩個政策在脫貧攻堅中有機結合的重大作用。符合低保政策條件的貧困家庭,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不符合低保政策條件的,要及時清退,切實做到對象精準、數據準確。
(五)規範程式,嚴格紀律。要嚴格依法按照相關程式審核審批,切實做好調查、評議、公示、審核等工作,嚴格執行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優親厚友,違反相關規定的嚴肅追究責任,確保政策執行公平公正。
(六)強化保障,力求實效。各村(社區)和聯村幹部要做好低保普查和精準識別保障工作,確保“陽光低保”全面推行。各村(社區)要及時收集匯總普查和精準識別工作情況,經聯村幹部覆核簽字的於3月5日前報鎮民政辦,鎮紀委將全程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開門收集民眾舉報,並就工作情況進行專項通報,黨委政府將此次工作開展情況納入三個文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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