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八韻詩

五言八韻詩

五言八韻詩, 詩體名。中國封建時代的一種詩體。科舉考試採用的詩體。也叫“賦得體”,以題前常冠以“賦得”二字得名。起源於唐代,多為五言六韻或八韻排律,由「帖經」、「試帖」影響而產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言八韻詩
  • 類別:詩體名
  • 套用:科舉考試採用的詩體
  • 別名:賦得體
歷史,典例,

歷史

題目範圍與用韻,原均較寬,唐玄宗開元時始規定韻腳。宋仁宗時始規定題目必於經史有據。明及清初不試詩賦。
乾隆二十二年(1757),於鄉會試加試五言八韻詩。格式限制比前代更嚴,出題用經、史、子、集語,或用前人詩句或成語;韻腳在平聲各韻中出一字,故應試者須能背誦平聲各韻之字;詩內不許重字;語氣必須莊重;題目之字,須在首次兩聯點出,又多用歌頌皇帝功德之語。

典例

《賦得古原草送別》  唐-白居易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這是一首應考習作,相傳白居易十六歲時作。按科舉考試規定,凡指定的試題,題目前須加“賦得”二字,作法與詠物詩相類似。《賦得古原草送別》即是通過對古原上野草的描繪,抒傳送別友人時的依依惜別之情。
全詩章法謹嚴,用語自然流暢而又工整,寫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渾成,在“賦得體”中堪稱絕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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