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五華縣委、五華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五華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華委發〔2010〕19號),設立五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人事局、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職責。
(三)加強促進就業的職責,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農村社會保險和協調農民工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本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的管理,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規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措施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及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的實施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辦法,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工資分配實施巨觀調控。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組織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及職業技能人才的繼續教育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推薦選拔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政府獎勵表彰制度,綜合管理縣政府交辦的公務員獎勵、表彰工作。承辦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定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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