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

佛制戒律—在家人不得閱讀律藏

《僧祗律》中規定,比丘若向未受具人說五篇七具之名,便犯越毗尼罪,這是比丘不應鼓勵小眾及俗人看律的有力根據。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比丘經典總有三藏。在家俗侶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毗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戒本疏行蹤記》(引十住毗婆沙論)雲“三藏為言,律藏勝故、蜜故、為佛獨說,制必僧中,不許餘眾之所讀誦;非所學故。”

《大智度論》“毗尼中說白衣不得聞律”
《分別功德論》:毗尼者禁律也,為二部僧,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楊仁山居士在
《大藏輯要》序例中說“小乘律,聲聞調伏藏,非受具戒者,不宜檢閱。”釋道安在
《增一阿含經》序中說:此經往往有律語,有些在外國不許沙彌與在家人閱讀。“而今以後,幸共護之,使與律同,此乃茲邦之急者也。斯諄諄之悔,幸勿藐藐聽也。”戒律是如來秘寶,古來不輕以示人。小眾不得聽大眾的說戒羯磨,所以古德多認為未受具足戒者,亦不得閱讀大戒,否則便成“賊住”而障受大戒。即不得聽,也不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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