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有

五種有,教義名數。對於“有”(存在)的一種分類,所謂:“名有”、“實有”、“假有”、“和合有”、“相待有”。據《大毗婆沙論》卷九釋:(1)“名有”:謂龜毛、兔角、空華鬘等,只有名稱而無與之相應的實物。(2)“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亦稱“自性有”,指事物的本質屬性,一類事物間的共性,如馬有馬性,牛有牛性等,故亦泛指種、類、族、界及其相應的概念。又,亦指構成複合物的單一性,如色、香、味、觸等。(3)“假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指由諸多單一因素構成的複合物和集聚物,皆以可分析拆破為特點。(4)“和合有”:“謂於諸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特指由色、受、想、行、識等組成“五蘊”,因而被假定為“我”的眾生有情。(5)“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都是相對而有。然此等分類與定義,皆屬於說一切有部;般若、中觀學派等,特別反對其中的“實有”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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