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方案

《五常市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方案》是五常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方案。

五常市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方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為促進糧食生產,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五常糧食安全,規範糧食流通秩序,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糧食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定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切實保障我市糧食安全,著力防範化解涉糧風險,建立涉糧領域體制機制,持續推動解決制約涉糧領域改革發展的共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多舉措全面落實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各方面工作。
二、實施辦法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進出口等經營活動(以下統稱糧食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實施方案。
(一)市糧食局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糧食流通有關的工作。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
(二)從事糧食收購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糧食收購者),應當具備與其收購糧食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能力。
糧食收購企業應當在從事糧食收購活動前或收購糧食後及時向市糧食局備案企業名稱、地址、負責人、倉儲設施以及糧食收購地區等信息;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備案。按照公開透明、靈活高效、便民利企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可現場備案、政務服務平台網上備案和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開展備案或備案變更工作。
未按照規定備案、變更備案或者提供虛假備案信息的,市糧食局依照《條例》第四十三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萬以上5萬以下罰款。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糧食收購者收購糧食,應當在收購現場顯著位置公布糧食收購政策信息和“12325”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管熱線宣傳海報,公示收購品種、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等相關信息,做到標準上榜、價格上牆、樣品上台,讓糧食生產者充分掌握有效信息,真正賣“放心糧”、“明白糧”。
糧食收購者有未按照規定告知、公示糧食收購價格或者收購糧食壓級壓價,壟斷或者操縱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市市場局根據《條例》第四十四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牽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糧食局
(四)糧食收購者收購糧食,應當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委託代扣、代繳任何稅、費和其他款項。
糧食收購者收購糧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質量安全檢驗,確保糧食質量安全。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應當作為非食用用途單獨儲存。
市糧食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採取“四不兩直”和“飛行檢查”執法方式,對違反以上行為的,依照《條例》第四十五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糧食收購企業(含外地企業)應當向市糧食局及時報告糧食收購數量等有關情況。
市糧食局依據企業報送的《糧食統計報表》,檢查收購糧食的原始記錄、憑證和台賬,核實各項數據是否一致、賬實是否相符,為及時掌握糧食收購規模、結構和進度提供準確完整的數據信息。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
(六)糧食收購者、從事糧食儲存的企業(以下簡稱糧食儲存企業)使用的倉儲設施,應當符合糧食儲存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具有與儲存品種、規模、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條件,減少糧食儲存損耗。
糧食不得與可能對糧食產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質混存,儲存糧食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化學藥劑或者超量使用化學藥劑。
運輸糧食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糧食運輸的技術規範,減少糧食運輸損耗。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
市糧食局依照《條例》第四十六條,對糧食收購者、糧食儲存企業未按照規定使用倉儲設施、運輸工具的,各涉糧部門依照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
(七)銷售糧食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等有關標準,不得短斤少兩、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不得囤積居奇、壟斷或者操縱糧食價格、欺行霸市。
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條例》第五十條,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的擾亂市場秩序、違法交易等行為,予以處罰。
牽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糧食局
(八)糧食儲存企業未進行糧食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的,市糧食局依照《條例》第四十五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九)糧食收購者、糧食儲存企業不得將下列糧食作為食用用途銷售出庫:
1、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
2、霉變或者色澤、氣味異常的;
3、儲存期間使用儲糧藥劑未滿安全間隔期的;
4、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
5、其他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不得作為食用用途銷售的。
各涉糧監管部門嚴格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敦促糧食經營者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義務,堅決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糧食收購者、糧食儲存企業未執行《條例》規定,市糧食局依照《條例》第四十七條沒收違法所得;違法銷售出庫的糧食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糧食經營者從事政策性糧食經營活動,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報糧食收儲數量;
2、通過以陳頂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轉、虛假購銷、虛假輪換、違規倒賣等方式,套取糧食價差和財政補貼,騙取信貸資金;
3、擠占、挪用、剋扣財政補貼、信貸資金;
4、以政策性糧食為債務作擔保或者清償債務;
5、利用政策性糧食進行除政府委託的政策性任務以外的其他商業經營;
6、在政策性糧食出庫時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調換標的物,拒不執行出庫指令或者阻撓出庫;
7、購買國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糧食,違規倒賣或者不按照規定用途處置;
8、擅自動用政策性糧食;
9、其他違反國家政策性糧食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
糧食經營者從事政策性糧食經營活動存在以上行為的,市糧食局依照《條例》第四十九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一)國有糧食企業應當積極收購糧食,並做好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巨觀調控。
全面落實糧食購銷主體責任和“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有關規定,充分發揮糧食購銷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糧食局加強日常監管,定期調度國有糧庫政策性糧食經營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第一時間予以糾正和處理。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單位:國有糧庫
(十二)所有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應當建立糧食經營台賬,並向市糧食局報送糧食購進、銷售、儲存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糧食經營台賬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3年。
市糧食局依照《條例》第三十八條,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以進入糧食經營者經營場所,查閱有關資料、憑證;檢查糧食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情況;檢查糧食倉儲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查封、扣押非法收購或者不符合國家糧食質量安全標準的糧食,用於違法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以及有關賬簿資料;查封違法從事糧食經營活動的場所。
(十三)市糧食局對糧食經營者建立健全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並依法向社會公示,倒逼守法經營。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四)市糧食局嚴格落實糧食節約減損各項規定,持續完善相關措施,加強對糧食經營者的指導和服務。
支持開發、推廣套用先進的糧食儲存、運輸、加工和信息化技術,鼓勵經營者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物綜合利用率,引導節約糧食、降低損失損耗。通過編寫通俗易懂的讀物、製作普通民眾喜聞樂見的視頻、利用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引導城鄉居民文明健康消費,營造“愛惜糧食、反對浪費”的濃厚社會氛圍。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融媒體中心
(十五)從事糧食經營活動的企業有違反《條例》規定的違法情形且情節嚴重的,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企業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牽頭部門:市糧食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六)涉糧監管部門應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解決問題、推動工作,加強行政處罰與追究刑事責任的銜接。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提高糧食經營者的違法成本,提升監管威懾力。
牽頭部門:市公安局
配合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糧食局
三、工作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五常市糧食購銷領導小組要統籌抓好方案的工作落實、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本實施方案牽頭部門、配合部門是實施具體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落實工作任務,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匯報各項工作執行情況。
二是強化協調配合。各涉糧監管部門要對承擔的工作任務進一步量化和細化,對實施方案不斷進行最佳化和完善,倒排時間表,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對方案中任務進行實時跟進。同時,隨著《條例》落實的不斷深入,各涉糧監管部門要適時調整具體實施辦法,嚴密做好信息共享,適時進行聯合執法,確保實施方案卓有成效。
三是強化督導檢查。各涉糧監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做好日常執法檢查、一般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定期通報一批、處罰一批違反《條例》和本方案的違法行為。對重大、複雜案件,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四、本實施方案由五常市糧食局解釋
五、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常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