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有責任碰撞條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是1996年公布的航海科學技術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互有責任碰撞條款
- 外文名: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 所屬學科:航海科學技術
- 公布時間:1996年
公布時間,出處,
公布時間
1996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
出處
《航海科技名詞》第一版。
互有責任碰撞條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是1996年公布的航海科學技術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