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有責任碰撞條款

互有責任碰撞條款

互有責任碰撞條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是1996年公布的航海科學技術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互有責任碰撞條款
  • 外文名: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 所屬學科:航海科學技術
  • 公布時間:1996年
  • 審定機構: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公布時間,出處,

公布時間

1996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

出處

《航海科技名詞》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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