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貿易協定方案

互惠貿易協定方案是美國一項相互削減關稅的計畫。互惠貿易協定方案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的蕭條時期,其主要目的在於擴大美國的出口以幫助結束蕭條。

1934年的“互惠貿易協定法”使它第一次成了法律。根據最惠國原則,一旦簽署了削減關稅的協定,新的關稅率便毫無例外地適用於所有同美國訂有關稅協定的國家。為了保護其談判能力,美國一般保持這樣一種做法,即只與向美國供應某項商品的主要供應國,按最惠國原則對該項商品削減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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