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無我

(名數)一、人無我,自主自在之我為我。凡夫不了五蘊假合和之義,固執實有自主自在之人體,曰人我,今了五蘊假和合之義,達實無人體,曰人無我,是為小乘之觀道,以斷煩惱障,而得涅槃者也。二、法無我,固執諸法有實體,有實用,曰法我,今了諸法因緣生之義,達實無自性,曰法無我,是為大乘菩薩之觀道,以斷所知障,而得菩薩者也。小乘唯悟人無我,菩薩則二無我皆悟。楞伽經一曰:“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及法無我。”【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無我
  • 釋義:即人無我與法無我
  • 拼音:erwuwo
  • 又稱:人空、法空,或我法二空
簡介,釋義,

簡介

即人無我與法無我。百法明門論曰:“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補特伽羅,意譯為人、眾生、數取趣。補特伽羅無我即是人無我。人何以無我,人是四大和合而有,此中無真實之我。法無我者,即固執諸法為實有,這叫做“法我”。而諸法都是仗因托緣的有為法,並無其實體自性,此稱“法無我”。這是大乘菩薩的觀道,以斷惑障。《楞伽經》卷一曰:“大乘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法無我。”

釋義

即人無我與法無我。又稱人空、法空,或我法二空。
(一)人無我,了知人身乃五蘊假和合,實無自主自在之我體。是為小乘之觀道,以斷煩惱障而得涅槃。
(二) 法無我,了知諸法因緣所生,實無自性實體。乃大乘菩薩之觀道,以斷所知障而得菩薩。徹知此理之智慧,稱為二無我智。楞伽經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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