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固定基金

事業單位固定基金(fixed funds non-profit organizations)有時亦稱固定資產基金,事業單位持有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業單位固定基金
  • 別稱:固定資產基金
特點,確認計量,報表列示,科學核算,

特點

1、用途的限定性,屬於限定用途的淨資產;
2、形成來源的廣泛性,有撥款購建固定資產形成、用自有資金購建固定資產形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形成、接受捐贈固定資產形成;
3、與固定資產原價的對等性。由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而導致。

確認計量

1、按制度規定設定“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因購入、自製、調入、融資租入、接受捐贈或出售、對外投資、報廢以及盤盈盤虧固定資產而增減的固定基金。購建固定資產時,以實際成本貸記科目;
2、改擴建固定資產時,以改擴建固定資產新增價值貸記本科目;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以實際支付租金數額借記本科目;
3、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以同類資產市場價值或所提供有關憑據貸記本科目;
4、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租金時貸記本科目;
5、盤盈固定資產時,以重置價值貸記本科目。出售、對外投資、報廢、毀損及盤虧等原因減少固定資產時,以減少固定資產的原值借記本科目。

報表列示

在資產負債表“淨資產”類下,以“固定基金”項目按賬面餘額列示於“事業基金”項目之後。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等情況,需在報表附註中說明。

科學核算

存在的問題:
首先,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事業單位購入固定資產時需要做兩個分錄,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或其他成本費用類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這樣,從一開始就虛增了淨資產。其次,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賬面上的“固定資產”科目一直反映的是固定資產原值
再次,按照原來的制度,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包括兩類:一是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二是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專用設備。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列為固定資產。對於事業單位的一般設備和專用設備來說,絕大多數套用於試驗和檢測,不屬於生產經營用的主要設備,所以事業單位的許多儀器設備是不符合轉制後的企業固定資產標準的。
以上三種情況都造成了事業單位淨資產的虛增,所以應區分不同情況加以處理:對固定資產進行徹底清查,報廢、毀損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經批准後按原值同時沖減“固定資產”科目和“固定基金”科目,而後對其餘尚且完好的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其中,對於不符合企業固定資產標準的,應按評估確認的淨值借記“低值易耗品”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時按原值沖減“固定資產”科目和“固定基金”科目;對於符合企業固定資產標準的,可以沿用固定資產舊賬,將原值與評估確認的淨值之間的差額從“固定基金”科目轉入“累計折舊”科目,這樣,“固定基金”科目反映的就是固定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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