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化液泵站

乳化液泵站

乳化液泵站是用來向綜采工作的液壓支架或普采工作面的單體液壓支柱的動力設備。它主要由乳化液箱和乳化液泵組(兩組)及液壓控制系統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化液泵站
  • 用途:用來向綜采工作的液壓支架或普采工作面的單體液壓支柱的動力設備
  • 產品類型:動力設備
注意事項,操作規程,一般規定,啟動前的檢查,啟動程式,檢修時的操作,乳化液配製,收尾工作,

注意事項

第16條 運轉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各種儀表顯示情況。
(2)機器聲音是否正常。
(3)機器溫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範圍內。
(5)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
(6)乳化液箱內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染物。
第17條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泵:
(1)異聲異味;
(2)溫度超過規定;
(3)壓力表指示不正常;
(4)乳化液溫度超過規定,濃度達不到規定,或乳化液箱中液面低於規定位置而自動配液裝置仍未起動;
(5)控制閥失效、失控;
(6)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
(7)供液管路破裂、脫開,大量泄液。
第18條 事故停泵或收工停泵都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打開手動卸載閥,使泵空載運行
(2)關閉高壓供液閥和吸液閥;
(3)按泵的停止按鈕,並將控制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
第19條 注意工作面停泵呼叫,停泵動作迅速,停泵期間,司機不準脫離崗位。
第20條 工作面呼收停泵後,必須得到工作面呼叫人員的開泵信號可再次開泵,無論是本機故障停泵,還是工作面呼叫停泵,再次開泵前必須向工作面發出開泵信號。
第21條 泵正常運轉中安全閥不應動作。

操作規程

一般規定

第1條 未經專門培訓,未持合格證的人員不準操作泵站。
第2條 按規定壓力供液,不準隨意更改。
第3條 各種液壓、電氣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不準甩掉,特殊情況,應制定措施報總工程師批准,但不允許長期無保護運行。
第4條 按規定配製乳化液,配比嚴格控制在3%~5%。
第5條 泵體和箱體應保持水平穩定,每次移動後要及時調整。
第6條 泵站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啟動前的檢查

第7條 各部件的連線螺栓是否齊全、牢固,特別要仔細檢查泵柱塞蓋的螺釘。
第8條 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頭連線是否牢靠、漏夜。
第9條 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面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壓力表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
第10條 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澱、變色、變味等現象;用折射儀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液面是否在液箱的2/3高度位置以上,潤滑油是否達到規定位置。

啟動程式

第11條 確認無誤後,把吸液腔空氣放盡並出液,擰緊放氣堵。
第12條 打開乳化液箱上的吸液管及回液管上的閥門。
第13條 點動電機,觀察電機轉向與箭頭所示方向是否一致,否則應將開關換向。
第14條 啟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然後按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工作。
第15條 接到工作面開車信號後,要向工作面喊話:“開泵了!”,然後啟動電動機,慢慢打開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面供液。

檢修時的操作

第22條 泵站檢修必須停泵,切斷電源並進行可靠的閉鎖。
第23條 供液系統檢修必須用正確方法,將系統余壓完全釋放後方可進行。
第24條 泵站系統各種壓力控制元件,如安全閥、卸載閥等不準在井下拆檢,定期清洗各種過濾器。
第25條 部件檢修更換,注油配液應採取有效防塵防污措施,保持設備、油質部件清潔。

乳化液配製

第26條 堅持正常使用自動配液裝置,不準擱置不用。
第27條 液箱清洗後或第一次配製應邊檢測濃度,邊調整供水壓力及吸油節流孔,直達到配比濃度要求,一旦調定合適,不準隨意改動。
第28條 定期檢查清洗水箱、液箱、油箱、分離設施,至少每周清洗液箱一次,以保證乳化液質量。
第29條 每周檢測乳化液混溶狀況和使用的水質變化情況,如發現乳化液有分油、析皂、沉澱現象,應立即分析檢查,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30條 每班至少檢查2次乳化液濃度配比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濃度升高或降低應及時分析處理。

收尾工作

(1)接到停泵信號後立即停泵,並把各控制閥打到非工作位置。
(2)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
(3)向接班司機交清情況後,填寫運轉和交接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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