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區民政局

九江市濂溪區民政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0號)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九江市濂溪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濂辦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九江市濂溪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九江市濂溪區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濂溪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濂溪區市民服務中心西附樓一、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草擬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並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精減退職老職工救助工作;牽頭負責農村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對平台建設;指導全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救助機構建設管理工作。
(四)牽頭擬訂全區城鄉社區治理政策,統籌推進、督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工作,推動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五)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區、社區(村)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組織、指導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 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
(七)擬訂全區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監督指導慈善活動。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擬訂全區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
(九)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政策,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護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
(十)按職責負責民政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社會組織管理股、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機要、檔案、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財務、審計、統計、政務公開、信息化、宣傳、節能、綜治和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民政政策理論研究、民政信訪和普法工作。協調推進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儲備申報工作,指導建設標準實施工作,負責中央、省、市、區級民政事業資金綜合監管工作;擬訂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全區性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鄉(鎮、街道)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級行政許可方面的法律法規,承擔全區行政許可服務工作。擬訂全區城鄉社區治理政策,督促指導推進全區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建設,統籌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工作,依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促進城鄉基層民主有序發展;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督促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勘界工作,按規定許可權隨辦轄區內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承辦與毗鄰縣(區)的邊界勘定工作,協商處理與毗鄰縣(區)的邊界爭議和邊界糾紛。
二、社會事務股(福利慈善股、社會工作股)
擬訂全區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政策,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護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居家、社區和機構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對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統籌推進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老年人福利、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養老服務市場化、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工作。開展慈善救助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人員編制

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3日,獲得“雲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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