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山市民政局

廬山市民政局

廬山市民政局,根據《中共江西省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0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廬山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辦發〔2019〕1號)精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廬山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廬山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廬山市民政局局長:鄭慶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廬山市民政局
  • 外文名:Lushan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鄭慶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草擬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精減退職老職工救助工作;牽頭負責農村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對平台建設;負責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救助機構建設管理工作。
(四)牽頭擬訂全市城鄉社區治理政策規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工作,推動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五)落實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承辦鄉(鎮)、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的報批工作;承辦毗鄰縣(市)及市內鄉(鎮)之間的邊界線勘定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處理邊界爭議工作;負責全市的地名管理及標誌設定工作。
(六)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
(七)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監督指導慈善活動。履行社會人才工作職責,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
(九)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政策,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護工作,指導各地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
(十)按職責負責民政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職責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社會組織管理股、政務服務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財務、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的統一組織協調,組織實施許可權內行政許可事項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二)社會救助股(福利和慈善股)
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福利和信託資金分配和管理,統籌福利項目申報工作,負責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負責加強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負責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改革,加強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
(三)社會事務股(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
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工作;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工作;落實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依法指導村(居)民自治示範活動和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推行村(居)務公開,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進社區建設工作。
承辦鄉(鎮)、村委會的設立、命名、變更的報批工作;承辦與毗鄰縣(市)及市內鄉(鎮)的邊界線勘定並協商處理邊界爭議、糾紛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城區標誌設定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民政局行政編制7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現任領導

廬山市民政局局長:鄭慶豐
廬山市民政局副局長:羅文斌
廬山市民政局副局長:陶勇華
廬山市民政局副局長:郭琦
廬山市民政局老齡辦主任:錢愛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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