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潯陽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局

九江市潯陽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局

九江市潯陽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局是主管區文化旅遊事業的潯陽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潯陽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局
  • 辦公地址:九江市廬峰東路3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新聞出版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新聞出版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 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新聞出版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新聞出版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新聞出版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八)指導全區文化新聞出版和旅遊市場發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
(九)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新聞出版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文化走出去。
(十)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人才教育培訓,指導實施全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  長:李志文,負責潯陽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李學軍,具體負責文化產業、文物博物保護、文化市場等方面工作。
副局長:張慧玲,具體負責辦公室、民眾文化、行政審批、新聞出版(著作權)、潯陽區文化館、潯陽區圖書館、等方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保障政令暢通和本系統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承辦上級交辦與同級轉辦的工作;負責處理收發文、檔案、保密、文秘、接待、宣傳、機關效能建設、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方面工作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人事、年度考核、勞動工資和職稱評聘的管理工作;督促檢查重要批示的催辦落實,協助領導處理突發性事件等職責;負責設備、器材採購、維護、維修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負責制定全區文化新聞出版旅遊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藝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我區文化事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遊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參與主要文化旅遊項目建設的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文化旅遊資源的保護、開發、建設、管理及景區建成的開放工作;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和開發;負責文化旅遊發展基金和旅遊業扶持獎勵政策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區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對外文化、旅遊交流聯絡工作;負責全區文物資源調查、文物檔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和文物勘探發掘、利用、研究工作;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傳統,組織、指導全區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民族民間文化和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依法審批文化、新聞出版、旅遊經營活動,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受理、審查、告之、報批、制證、發證、公示、統計、檔案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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