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義務教育課本

九年義務教育課本

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學生使用的教科書。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地理、道德與法治、生物學、歷史、物理、化學、美術、音樂、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科目。

版本有人教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滬教版(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蘇教版(由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浙教版(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外研版(由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等。

基本介紹

簡介,科目分類,版本種類,相關規定,

簡介

九年義務教育課本,指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學生使用的教科書
2012年秋季開始,教材正式使用新教材。2013年覆蓋國小二年級和八年級,2014年秋季,全國統一使用新教材。2016年秋季,語文、歷史、政治教材正式使用新教材。2017年9月,全國統一使用新教材。

科目分類

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的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地理、道德與法治、生物、歷史、物理、化學、(註:浙江省國中合物、化、生、地、天文為科學)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等。

版本種類

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的版本版本有人教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滬教版(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蘇教版(由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浙教版(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外研版(由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等。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三十八條至四十一條,對義務教育課本做出了規定:“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準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製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教科書由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基準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基準價確定零售價。”“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九年制義務教育課本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也在不斷的修正。使教育跟的上時代的發展,為了時代的需要,在編撰過程中,總會刪除陳舊的與時代脫節的內容,換上有鮮明的時代特色的內容。以便為國家培養站在時代前沿的、符合時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