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種外幣存款是具有自然人地位的非居民以及按國家規定允許將外匯留給個人的居民在中國銀行的外匯存款。存款對象主要有: 居住在國外或港澳台的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港澳台同胞、短期來華者;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駐華使館外籍人員,駐華代表機構外籍人員,外籍科技人員、記者、學者、專家、海員、留學生、實習生等。中國派往國外及港澳台地區從事學習、工作、進修、科研、講學等人員以及按規定允許留存外匯的個人。存款種類,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前者為存摺戶,可隨時憑摺支取,起存金額不低於人民幣20元的等值外匯。後者為記名式存單,整存整取,起存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元的等值外匯。存款的使用範圍包括:本息可匯往中國境外,也可支取外鈔,可支付在中國境內的旅遊費用; 可兌換人民幣; 存款人出境,可付給外鈔。
外國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必須按要求填報《外國居民享受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待遇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