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證據

主證據是“補強證據”的對稱。對案件事實的證明起主要作用的證據。依照英國證據法,通常單一證人的證據是足夠來證實一件案件的。但在某些案件里,尚需有其他的獨立證據來支持主證據,才能認定案件事實。

但在某些案件里,尚需有其他的獨立證據來支持主證據,才能認定案件事實。英國證據法認為,偽證罪,容留婦女賣淫罪,僅憑一個證人證言不足定罪,必須有補強證據。少年兒童的不附誓證言,共犯的指證,也必須有補強證據。參見“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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