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利

主權利是指在互有關聯的兩個以上的民事權利中,可以獨立存在的民事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權利
  • 角度民事權利的相互關係
  • 實質:可以獨立存在的民事權利
  • 例如抵押權
民事權利的相互關係上,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在互有關聯的兩個以上的民事權利中,可以獨立存在的民事權利。例如,抵押權的存在,是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的,因此,債權是主權利,抵押權是從權利。
依據一個權利的存在是否依存於其他的權利為標準,權利分為主權利和從權利。主權利,是不依賴於其他權利而單獨存在的權利;從權利是依賴於其他權利而存在的權利。沒有主權利,從權利就沒有意義。比如甲向銀行借款,是債權關係,銀行享有債權。同時,甲為了取得借款將自己的房屋抵押給銀行,因此,銀行又享有抵押權。在此,債權和抵押權之間就是典型的主權利和從權利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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