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令第64號--關於李肇星等的任免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04月27日發布,自2007年04月2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2007年04月27日
- 實施日期:2007年04月27日
- 效力級別:任免
- 法規類別:職位職稱
主席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07年4月27日的決定:
一、免去李肇星的外交部部長職務;
任命楊潔篪為外交部部長。
二、免去徐冠華的科學技術部部長職務;
任命萬鋼為科學技術部部長。
三、免去孫文盛的國土資源部部長職務;
任命徐紹史為國土資源部部長。
四、免去汪恕誠的水利部部長職務;
任命陳雷為水利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7年4月2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07年4月27日的決定:
一、免去李肇星的外交部部長職務;
任命楊潔篪為外交部部長。
二、免去徐冠華的科學技術部部長職務;
任命萬鋼為科學技術部部長。
三、免去孫文盛的國土資源部部長職務;
任命徐紹史為國土資源部部長。
四、免去汪恕誠的水利部部長職務;
任命陳雷為水利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