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一)擬定全縣統計計畫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全縣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和監督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工作,制定全縣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指導和協調轄區內包括中央和地方單位的統計工作。
(三)會同和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和全縣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統計分析及統計諮詢服務,為全縣黨政機關制定計畫、巨觀管理提供定量定性的決策依據。
(四)審查轄區內中、省、市駐丹單位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管理縣級中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表,統一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縣統計工作中的套用。
(六)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與責任,對下屬事業單位實行管理,組織指導統計幹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考試工作,組織指導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和業務考核工作;參與鄉鎮目標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和評比工作。
(七)開展統計調研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負責檔案的收發、登記、歸檔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統計資格考試、統計上崗、統計繼續教育的組織工作,協調本局各類事務性工作,保障局機關工作有效運行,抓好本單位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做好機關幹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完成領導交辦的一切臨時性工作。
3、城調隊
承擔居民家庭生活情況和商品零售價格、居民消費價格的抽樣調查工作;承接與居民有關的各項調查任務;負責蒐集、整理、提供有關上述抽樣調查資料並對資料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分析。
4、農調隊
負責農業統計各類定期報表指標的收集、匯總、審核、上報及農業年報工作,做好農村網站建設工作;負責農村貧困監測及住戶調查工作;負責蒐集、整理、提供農業統計資料並對統計數質量進行分析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5、 企調隊
負責工業企業統計月報、季報、年報工作,深入企業進行調研分析。負責蒐集、整理、提供工業統計資料並對統計數質量進行分析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普查辦
丹鳳縣普查辦是經丹鳳縣人民政府同意,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丹政編髮[1996]024號),於1996年11月26日成立的全額撥款正科級建制事業單位,專職從事國民經濟的各項普查和調查,隸屬縣統計局管理,內設普查股和調查股。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省市的統一部署,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在全縣範圍內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基本單位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各項調查工作。
2.貫徹落實普查方案和有關普查規定、辦法,制定本縣普查實施方案、工作計畫和工作流程,指導全縣普查業務,督促各項普查工作開展。
3.審定、管理、印刷普查資料和有關重要材料,發布普查公報。
4.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處理自動化系統和普查資料資料庫系統。
5.開展統計分析和預測,為縣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政策、編制計畫、進行管理提供參考依據,向社會各界提供諮詢服務。
領導班子
局長:趙建軍
副局長:賀江虎
農調隊隊長:薛增強
普查辦副主任:彭紅雨
四、辦公地點:
丹鳳縣北新街22號政府大院後三樓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