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市機關集中學習教育制度

《丹陽市機關集中學習教育制度》是丹陽市市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該檔案為丹陽市機關集中學習教育而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陽市機關集中學習教育制度
  • 單位:丹陽市
  • 內容:機關集中學習教育制度
機關集中學習教育制度是落實黨中央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求,提高科學決策能力,促進事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是丹陽市國土局思想政治建設、理論建設的核心。
1、由黨組書記負責審定學習計畫,確定學習研討主題,提出學習要求,主持集體學習研討,指導機關幹部的學習。
2、設學習秘書1人,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學習秘書負責起草、下發學習通知,準備學習材料,認真記錄學習情況,並按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學習情況。
3、學習任務及要求:按照上級部署,結合丹陽市國土局實際開展理論學習。緊密聯繫工作實際學習理論,充分發揮理論學習對科學決策的先導作用,提高科學決策水平;緊密聯繫思想實際學習理論,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推進作風養成和黨風廉政建設。發揮領導幹部帶頭作用,帶領全體黨員幹部加強理論學習,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
4、學習形式:集體學習研討是學習的主要形式。個人自學是集體學習研討的基礎。工作人員要認真自學,堅持記讀書筆記。集中研討要把重點發言和集體討論、專題學習和系統學習、理論思考和工作實際結合起來,還可採取專家解讀輔導、觀看影視教育資料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組織專題調研是理論聯繫實際的有效途徑。通過專題調研,把認識問題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把學習理論與指導實踐結合起來。集中學習原則上每月一次,年度不少於12天。
5、學習紀律:機關工作人員接到集中學習通知後,須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討論發言準備,準時參加集中學習。凡不能按時參加集中學習的,須提前請假,說明理由,並經學習秘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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