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稜縣應急管理局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簡稱縣應急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丹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簡稱縣安辦)。

根據《丹稜縣機構改革方案》(丹委發〔2019〕3號)和《關於<丹稜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丹機改發〔2019〕1號),縣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丹稜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澤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稜縣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Danling County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王澤敏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省應急廳、市應急局做好中央和省屬在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1、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縣應急局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縣應急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縣級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2、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
(4)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穩定、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才管理、退休人員、黨建、宣傳和意識形態、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內部審計、綜合性文稿、史志編纂、勞動工資、部門預決算、財務和後勤裝備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縣級專家組工作、規範性檔案審查及備案、權責清單、行政執法監督、宣傳動員、教育培訓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相關工作。
(二)應急指揮股。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的綜合性工作,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指導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組織參與對外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火災防治管理、地震與地質災害救援、水旱災害救援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縣防汛抗旱減災指揮部、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相關工作。負責編制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推動避難設施建設。負責綜合減災救災工作。
(三)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股。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四)調查評估與行政審批股。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應急局黨組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丹稜縣應急局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中層職數4名。
丹稜縣縣應急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澤敏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列成、羅祥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祝聞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顧海濤
丹稜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大隊長:胡紹兵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丹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丹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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